第3章

劈得他們一頭黃毛都成黃菊花了。


就這,趴在地上還嘴硬:


「輝煌一刻誰都有,別拿一刻當永久。


「隻要小伙精神在,到哪都是實力派。


「先穿襪子再穿鞋,先當孫子再當爺。」


……


真想把他們掃進我的編織袋。


可惜收廢品的說無用的垃圾不收。


我媽聽說我揍弟弟了,跑出院門就罵我。


哎,那話說的,要多髒有多髒。


好像我打小就是個娼妓,不知睡過多少男人。


看著她像瘋婆子似的奔我而來,我忽然想:


幸好是我。


要是真的李招娣,她會死在這個家裡。


7


其實我這個人特別簡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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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人生格言隻有四個字——無所吊謂。


人生百般滋味,生活無所吊謂。


管他衝過來的是誰,幹就對了。


我铆足勁一頭頂我媽肚子上,從褲兜裡掏出擦屁股的紙給她擦嘴,擦嘴的紙給她擦屁股:「你這嘴腌了幾年啊,這麼入味?那麼臭,都能給農田施人工肥了!」


她抓撓我的頭發,嘴也不闲著:「你這個下作的小娼婦!不要臉的小浪蹄子!小小年紀出去鬼混,你這個下流種子……」


我好像明白了,他們這是故意造我黃謠呢。


讓我在村裡抬不起頭,也沒有臉面去上學。


通過這種方式打壓我,最終順從他們的安排——隨便找個男人嫁了。


我氣死了!


把她摁到地上!


「踹你!踹你!左勾拳!右勾拳!上勾拳!下勾拳!呼你一巴掌!兩巴掌!三巴掌!一拳把你天靈蓋打扁!踩你肚子踩踩踩!拎起你的腦袋轉圈圈!」


村裡人多少都聽說過我瘋起來連自己都打,所以根本不敢靠近我。


我一鼓作氣揪住我媽的頭發:「叫我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女的!是不是女的!為什麼對女孩的惡意那麼大!」


在重男輕女的家庭裡,最傷人的不是來自男性的欺壓,而是同為女性的母親,為了男寶恨不得將女兒的血肉榨幹。


讀書,是李招娣唯一的出路。


我們倆遲遲沒能換回來,這讓我很頭疼。


為了中考,我每天都被梁秉文和她輪番監督著學習。


他們說年級第一和年級第二一起給我補課是我的福氣。


家人們,誰懂啊?


這究竟是我的福,還是我的孽!


中考的時候,我爸媽把我鎖家裡不讓出門。


笑死了。


上帝為我關上一扇門,就會給我開上一扇窗——


或者洞。


我早就料到他們有這陰招,半個月前就在後院挖了狗洞。


中考我正常發揮,居然和梁秉文、李招娣考進了同一所高中。


天了嚕徐天,考這麼好,你不要命啦!


在學校看完榜,我們都很高興。


梁秉文請我們吃飯,好家伙,他點了三盤糖醋裡脊。


我哭了,激動得直揪自己頭發。


抱歉,發瘋發久了,習慣了。


李招娣有些擔憂地看著我:「徐天,你頭痒?你該不會是要長腦子了吧?」


然後又特別煞風景地說:「我擔心我家裡還會再搞事……」


我早說過,李招娣是有些晦氣在身上的。


回家的路上,我走著走著頭上忽然挨了一棒槌,然後就被人拖進了一條小巷。


幸好自從變成李招娣後,我一直苦練詠春拳。


那男的扒拉我褲子的時候,我一邊對他吐口水,一邊大聲背《離騷》:


「騷男不要靠近我!我可是背過《離騷》的!


「退!退!退!」


在他看傻子一樣的眼神中,快速打出我的詠春拳,一招制敵。


警察來的時候,我正把他摁在地下摩擦。


強悍得不像個受害者。


我自己也意識到了不太合適,趕緊放手:「嚶嚶嚶,警察叔叔,他要欺負人家~」


還好有監控。


完整地記錄下他打我,並且試圖強迫我的全過程。


更離譜的是,他交代出背後的指使者,竟然是我弟弟。


他這等智障做出此事,也不算意外。


無所謂,我會出手。


8


我姐自從出去打工後,可以說是音信全無。


前幾天忽然偷偷回來,悄聲地把戶口本偷走了。


爸媽發現的時候,她已經在民政局領完結婚證了。


爸媽氣得要命,奶奶更是恨不得打死她:「彩禮呢?彩禮呢!養了你二十多年,你就這麼不要臉地隨便找人嫁了!你的心是讓狗吃了嗎!爛貨!蠢貨!小賤蹄子!」


「告訴你,我們不同意,這婚結了不算!除非你拿出五十萬的彩禮!」


姐夫長得可壯了,憨憨的有點可愛:「五十萬?這麼好的媳婦五十萬哪夠?」


奶奶一聽這,眼睛都亮了。


誰知姐夫接著說:「不過多少錢跟你們也沒關系,錢都給我媳婦了,我娶的是她又不是你們。再說了,你們愛同意不同意,國家都認可了,你算老幾?」


姐姐就這麼嫁人了。


嫁得遠遠的,爸媽一分錢沒撈著,恨得牙痒痒。


給弟弟在縣城買房的事眼看著要黃了,他們隻能重新計劃在村裡給他蓋個新房。


這事叫弟弟知道了,他死活不願意。


「我可不在農村待著,這裡連肯德基麥當勞都沒有!我要去縣城!我要去市裡!我要當城裡人!我要找城裡媳婦!」


「小寶,奶奶的乖孫。都怨你大姐,這賤坯子結婚沒給家裡一分錢!還有李招娣這個小賤人又死活要讀書不嫁人,家裡沒有錢了。」


要不說我弟這人腦子有問題,他找了個智力相當的同學來侮辱我。


他想著我都讓人睡了,事後不就隻能乖乖給人當媳婦。


聽說到了警察局,他倆都還很自信:「青天大老爺,我倆都不滿十八歲,教育教育得了,晚上別耽誤我們吃飯。」


好家伙,居然還研究了刑法。


可他們不知道,年滿十四周歲對於部分惡性犯罪就要負刑事責任了。


弟弟被收押看守所後,奶奶急火攻心病倒了。


爸媽哭著罵我,非讓我說我是自願跟人鑽小巷子的。


「說啊,你就是喜歡野男人,你喜歡跟男人睡覺,你一天沒有跟男人睡就渾身難受!李招娣,你說啊!你去跟警察說清楚!


「那可是看守所啊,你弟弟才十四歲,他一個人在裡面會有多害怕啊!」


我抓起泥巴糊她嘴上:「閉嘴吧你!你知不知道我才 16 歲!你知不知道我差點被糟蹋!」


他們根本不聽,也不在乎。


爸爸狠狠抽了我一頓,我沒反抗。


最後,他把我關了起來,說我要是不去跟警察說,就要活活把我餓死。


笑死了。


隻要還有腿毛在,我就不會餓死。


但我最終還是同意了跟他們去警察局。


我說我會和警察說清楚,但是有個條件:


「我要改名。」


李招娣這個名字,真是惡臭。


我問了李招娣想改成什麼,她說:「隨你。」


是了,畢竟我現在也是上了一中的高材生了。


去派出所那天, 是初春。


村頭開了一樹一樹的桃花與杏花。


燦爛,熾烈。


此情此景, 我心頭忽然有了一個好名字。


新的戶口頁打出來後,我輕輕摩挲上面的那兩個字——


李樹。


9


改完名後,爸媽帶著我去找負責弟弟案件的民警。


我一進去就流下兩行清淚, 挽起袖子和褲腿:「警察叔叔,我、我是自願跟那個壞蛋……嗚嗚嗚,咩咩咩……


「我爸媽說了,我不能沒有、沒有男人, 這樣說的話, 你們是不是可以放了我弟弟……」


我弟弟終於不是一個人了。


我爸媽也進去了。


警察說他們涉嫌作偽證, 妨礙執法。


進去吧你們,一家三口法制咖。


家門口,奶奶望眼欲穿地盼著他的乖孫回來:「你弟呢?小寶呢?你爸呢?你媽呢?」


哈哈哈哈。


沒想到吧?


天空一聲巨響,隻有老子閃亮登場。


「你孫子回不來了, 你兒子兒媳都進去啦!」


她的笑容立刻消失了,癱在了地上。


「我親愛的奶奶, 你怎麼不笑了?是生性不愛笑嗎?」


她伸手抓我的臉,哪裡打得過我?


哦豁。


她昏了。


弟弟被判了六年, 爸爸媽媽因為情節不嚴重關了幾天被放了回來。


那時候我已經高中開學了, 寄宿的。


梁秉文替我交的學費。


我為他付出那麼多, 這是我應得的。


爸媽來找過我幾次,最後一次是說奶奶的病情:


「招娣, 你奶奶快不行了,說到底這事都怪你, 你要是還有一點點良心就知道該怎麼做!」


他們無非是想用這事騙我回去,再使些陰招害我唄!


我能怎麼做?


我給他一個陰惻惻的笑容:「無所謂,我不坐小孩那一桌。」


和李招娣換回來後,她很上道, 再也沒回過那個家。


爸爸和奶奶進來,三個人合力才把我拔出來。


「下因」我和梁秉文陪她一起去的。


據說她奶奶臨死前狠狠地詛咒了李招娣,還說做鬼都不會放過她,要纏著她,讓她不得好死。


出殯當天,他爸媽罵她, 還要把她腿打斷。


我們仨抱頭逃竄,「慌不擇路」爬到她奶奶棺材上, 齊聲合唱了一首《全是愛》:


「你說到底為什麼?都是我的錯……」


還得是鳳凰傳奇, 旋律令人上頭,送葬的人都忍不住跟著跳了起來。


真·墳頭蹦迪。


李招娣, 不,李樹說她很喜歡這個新名字。


女孩也可以做一棵大樹。


想開花就開,不想開就不開。


可以結果,也可以不結。


向下扎根, 向上生長。


可以享受陽光流嵐, 也能承擔暴雨狂風。


非常堅韌,非常自由。


我狂點頭:「啊對對對,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。」


做回徐天後,我看著班上的同學陷入了沉思。


因為性格內向所以常被霸凌的孫小路, 母親早逝父親酗酒經常挨打的程果,從小跟著爺爺長大的留守兒童許樂……


下一次互換,我會是哪一個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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