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我穿書了,但書裡沒我這個角色。


可能因為我實在太邊緣,別人都是穿成男主女主,再不濟也是個男二女二。


到了我,何春花,瞧瞧這樸素的名字,肯定是個邊緣人。


不過,雖不能說和女一女二的生活做對比,但好歹也算是吃喝不愁,還有個未婚夫,是守城門的一個小兵。


這可是妥妥的公務員,不錯了。


何春花本人長得算是一條街上最漂亮的,女紅又好,每三天就去京城最繁華的街上擺攤賣自己繡的手帕,偶爾去城門口給未婚夫送點飯菜。


聽何春花的娘說,前幾日我落了水,所以估計真正的何春花已經死了,我應當是魂穿。


我也不知道穿到哪本書的哪個劇情,隻是從寥寥的幾句談話確定這是個架空世界,隻好每天按著何春花的習慣繡花擺攤。


我正想著,小攤前來了客人,是個女生,衣著華麗,長得挺漂亮的,就是看起來不太聰明的樣子,拉著身邊的小丫鬟問這問那。


不太聰明女拿剛起我攤位上的一張手帕,對著丫鬟說這手帕繡得還真不錯,另一隻美女的手一把奪下來,聲音清脆跋扈:「這手帕,我要了!」


跋扈女長得也很漂亮,趾高氣昂地瞅著不太聰明女。


不太聰明女也拽著帕子,氣勢上卻弱了許多:「這是我先看到的。」


跋扈女氣勢洶洶:「楚嫣然,你算什麼東西?本小姐看上的就是我的。」


嗯?楚嫣然?這不是我看的小說《偏執暴君愛上我》的女主角嗎?


果然,楚嫣然語氣柔弱:「顧長樂,你喜歡就給你吧。」


豁,顧長樂,這不是沒腦子女二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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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這與我何幹?我隻是個平平無奇的擺攤小女子。


很快就與我有幹系了,因為暴躁女二砸了我的攤子。


我不是很理解,你倆吵架砸我的攤子幹什麼?關鍵人家砸完還就趾高氣揚地走了。


這是陪伴了我一百多個小時的小車啊,我還給它起了名字,叫小花一號。


我蹲著看看小花一號的殘肢,又看看手裡被女二管家隨隨便便塞的幾兩碎銀,有點難受。


「小花,這是怎麼了?」


一片陰影籠罩在我頭頂,我抬頭去看,逆著光,看不清人臉,隻能依稀看出那人個子高,身材好。


得,是我的未婚夫。


我撇撇嘴,繼續擺弄著小花一號的殘肢:「被人砸了攤子,賠țű̂⁼了點銀子。」


未婚夫伸手揉了揉我的腦袋,笨拙地安慰我:「人沒ƭůₘ事就行,回去成哥給你做一個更好的。」


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土,站起來,仔仔細細地打量著我這未婚夫的樣貌。


他五官端正,眼睛炯炯有神,皮膚是小麥色的,不胖不瘦,身上還穿著統一的制服,腰帶一束,很像現代帥氣的兵哥哥。


我滿意了,說:「值了。」


李成笑了:「是人家賠的銀子多嗎?」


我整理著剩下的幾方帕子,隨口回答道:「不是,是覺得嫁給你還挺值。」


沒人回應,我好奇地抬頭去看。


李成的耳朵通紅,埋著頭,手上正收拾著小花一號的殘肢。


李成很快就給我做了一個小花二號。


小花二號比小花一號精致得多,外觀上就像現代路邊攤的小推車,仔細瞧一瞧,承板上還雕著幾朵不知名的花。


我撫摸著坑坑窪窪的承板,瞧半天也沒看出是什麼花來。


到了飯點,我拎著李成娘做的飯菜去城門口。離老遠,就能看見幾個士兵推搡著李成往我這兒走。


剛到跟前,一個皮膚黝黑、人高馬大的漢子笑著道:「嫂子,又來給成哥送飯了?」


周圍人嘿嘿嘿笑起來。


我還沒覺得怎麼呢,倒是李成臉都紅到脖子根了,像個大姑娘似的扭扭捏捏走過來,嘿嘿嘿地傻笑:「春花,大熱天的,怎麼還來給我送飯啊?」


我把飯盒遞給他,想起李成娘叮囑的話,於是對他說:「天熱,你娘特地給你熬了點糖水,記得喝。」


傻大個又在傻笑。


「成哥,你給那車上雕的是什麼花啊?」


好不容易褪下去的紅又蔓延上來,李成支支吾吾道:「我也不知道,都是春天裡開的花,憑印象給你雕了幾朵,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歡。」


我剛回了一聲「挺好的」,就聽見城門口嘈雜起來。


李成抓緊扒了兩口飯,急急忙忙道:「忘了忘了,今天戾王要回京了。春花,這天熱得很,你抓緊回去歇一歇吧,我得趕緊回去值班。」


戾王?好像就是那本小說裡面的男主。


我應了一聲,沒走,在不遠處等了一會兒,嘈雜的聲音逐漸清晰起來,遠遠地就瞧見一隊黑甲士兵列隊兩邊,然後一人騎著匹汗血寶馬,速度極快,直接往城裡衝,不遠處的路中央還有一個小孩。


一個身影奔向那個小孩,將小孩牢牢地護在懷裡。


駿馬被人猛地拉繩,嘶吼一聲,堪堪在兩人身前停下。


駿馬上的人一身黑甲,腰間配著一柄同樣黑色劍鞘的長劍,氣勢逼人。


我看著,突然渾身發冷。


那護著小孩的,就是李成。


我想起了小說中的描寫:


「戾王瞧著地上的士兵,那士兵倒像是不怕他,行了個禮,一板一正道:『戾王殿下,城中不可疾馳。』


「戾王頓時心中騰起火氣,這小小的一個守城門的士兵,竟敢在這兒衝他叫囂。


「他緩緩拔出了腰間的絕命劍,淡淡道:『你很有膽量,但我不喜歡。』


「劍光一閃,聲音消失了。


「他還沒心思去特地殺一個士兵,不過是想著給那皇位上的小皇帝一個下馬威。」


李成死了。


旁人隻道是李成傻,惹了戾王不快,才落得如此下場。


我知道不是,活生生的一條命,隻是為了所謂的下馬威。


小花二號上的花還沒磨平整,我還等著李成下了班再去給我修一修。


李成平時為人處世老實本分,李成父母也是穩妥之人,守著街邊的一家小鋪子和家中的幾畝地,安安穩穩地過日子。


可是李成的葬禮異常地冷清。


沒人敢來,因為李成是惹了貴人犯了錯的人。


李成娘平日身子骨很好,現下也臉色蒼白。


她扯著我的手說,李成沒娶到我也好,不然白白耽誤我的後半輩子,讓我趁年輕早早找個好婆家嫁了。


我應下了。


我清楚這個世界每個位高權重的人生軌跡,性格愛好,我可以隨意地展示一點點現代的知識,震驚周圍所有的人,然後歷經坎坷走到主角戾王的身邊,給他一刀,為李成報仇。


可我不想這麼做。


我反復告訴自己,李成隻是一個紙片人,他不值得我冒著每一步都可能踩錯的生命危險去為他報仇。


我不知道現實中的我是否還活著,隻要我老老實實地在這個世界裡度過一生,直到老死,才最大可能地順順利利地走出這個世界,回歸我的生活。


我不是何春花,我叫何寧,這不是我的生活。


我娘開始為我找媒婆說親。


在我娘看來,李成死了固然可惜,但不能耽誤我的婚事,因為我早已過了及笄的年紀,我若再不成親,就要耽誤我底下妹妹的親事了。


不過,照我娘的話說,我長得美,總有人識貨。


我娘不讓我碰小花二號,說怕我睹物思人,不知道把它收拾到哪個角落裡了。


可是思人哪分什麼睹物不睹物的,李成掌心的溫度,李成憨厚的笑,李成發亮的眼睛,都以最後城門口地上一攤暗紅的血作為終結,循環電影似的在我腦中播放。


我跟著相親五號第一次來這家酒館。


不知媒婆哪來的本事,相親五號與之前的四個根本不是一個水平上的,還能牽到線來這京城最貴的酒館見面。


相親五號和李成長得一點都不像,白白淨淨的,帶著點斯文,是京城裡正正經經的一個小文官,嫁過去就是官家夫人。


我問他:「你知道我的事情嗎?就是關於我之前未婚夫的。」


小文官急忙點頭:「我娘說了,那都不算事,隻要你嫁進來孝敬公婆,侍奉夫君就好。」


我說:「我不喜歡夫君納妾。」


小文官皺了皺眉:「我娘說了,隻要你一年之內能生個兒子,納妾的事情可以商量。」


得,還是個媽寶男。


我正想著怎麼擺脫這古板的媽寶男,借口上廁所,剛剛出門,就被一個半大的少年撞到了懷裡。


少年個頭不高,還沒到我肩膀,唇紅齒白,長得倒是很好看,就是身子骨單薄了些,衣服奢華,還配著玉佩,倒有些不倫不類。


重點是,他的眼睛很像李成,無論是眼睛的形狀、瞳孔的顏色,還是眼中閃爍的光,十成十地像。


我忍不住盯著少年的眼睛多看了兩眼。


還是有區別的,李成憨厚老實,眼珠顏色較淺,連眼神都帶著被生活磨平稜角的平淡。少年的不一樣,眼珠顏色很深,深得看不出他的所思所想。


他很危險。


我剛剛意識到這個定論,胳膊就被人拽住了。


許是我盯著他的時間太長,明顯與他人不一樣,少年的眸中帶上了警惕。


「你想幹什麼?」


場面著實有些怪異,一個快成年的少年拽著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,質問你想幹什麼?


我忍不住想笑,準備逗弄這個小孩:「怎麼?長得好看還不許人看了?」


少年的耳郭瞬間泛紅,紅到眼角,像是喝多了酒。


他低聲呵斥一句「不知廉恥」,便匆匆而逃。


少年的身影消失在拐角,我也以為這隻是茫茫人海中的一面之緣。


直到唇紅齒白的少年郎又一次出現在我的面前,迎著春光,遮住匆匆而過的行人,打斷我的思緒。


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定格在他身上。


那時我正幫隔壁翠花姐姐守著她的小地攤,沒有小推車,就一張長桌子,我趴在桌面上,正想著以前擺攤的日子。


少年郎說:「還在看漂亮郎君?」


我直直地看向他的眼睛:「嗯。」


少年頓了頓,問:「你在賣東西?」


我說:「手帕左邊的十文一個,右邊的二十文一個,想要定制的花樣三十文一個,包君滿意,不買別擋我生意。」


少年摸了摸身上的口袋,有些窘迫道:「我下次帶錢來買。」


他又消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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